回首页
回目录
北京教育学院自考应用技术教育助学班
班主任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做好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塑造人的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学院的教育功能,坚持班主任九字方针:"激励多,管理严,理念新",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如下: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并能运用指导工作。有丰富教育工作经验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2.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人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4.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5.具有教育与指导学生的能力。
6.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反对自由主义倾向。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专职班主任是联系学校、教师、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成长的助推器,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1.了解本专业本班课程和教学安排,并及时准确地向学生通报,同时负责教材、试卷等资料的发放,及上课地点及机房等教学设备的落实。
2.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教学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沟通和反馈。
3.严格学生考勤制度,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按规定上报,根据学生出勤、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同家长联系,并与家长共同配合做好学生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4.班主任要随堂听课,进班管理,除安排必要的思想教育内容外,不得随意占用自习课时间安排其它活动。
5.按月上报任课教师的工作量统计表,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学生报到、收费等项工作。
2.班主任要重视养成教育,抓好常规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入(开)学教育,负责宣传落实校规、校纪,考试规则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学会做事、做人。
3.建立、健全班委会、团支部及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讲究实效,严肃纪律,营造浓厚的学习环境,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
4.组织学生参加思想教育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并指导本班开展好团组织活动和班会,班级活动,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5.坚持正面教育,表扬好人好事,作好学生思想工作。发展学生潜能,塑造健全人格。
6.加强防火等安全教育,做好每学年各类优秀项目的评选工作,毕业生有关鉴定等项工作。
7.搞好本班卫生工作,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及教学设备,节约用水用电,课后关好门、窗、灯等用电设备。
8.制定学期班级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期末写出总结
9.班主任每天提前15分钟到校,做好课前准备工作,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学生放学离校后再离校,有事或病休提前请假,工作时间不能私自外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1层培训中心(工人日报北侧)
电话:84126049 84137389 84128686 传真:84120663
2004copy@北京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