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和证书

在我校学习4个学期基础理论课,并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理论课程考试,最后2个学期进行职业技能学习。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审定合格,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在学习期间个别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者,离校后三年内可以继续参加考试(鉴定),成绩合格,仍可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1.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附B5幅面复印件1张)及报名费办理报名手续。
2.
报名者应能够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3. 报名者应按专业及相关职业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报专业。